昨天,记者来到贵合新园 4号楼,居民杨先生告诉记者,阁楼建了三个多星期了,“楼顶平台是公共场地,应该属于全体业主,怎么能随便建楼阁呢?”对此,居住在 12层(顶层)的一位居民称:“我们买房子时开发商就承诺买顶层可以赠送楼顶平台,怎么使用是我们自己的事。”记者随后来到楼顶发现,平台阁楼的墙壁大部分是用玻璃做成的。记者还了解到,不仅是 4号楼,该小区其他楼楼顶平台上也建了几处简易阁楼。
该小区诚基物业公司的杜经理无奈地说,他们去劝说过,但没有执法权,对此也没有办法,只能将此事报告给城管部门和房管所。对此,市南区房管所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说:“私自在楼顶平台建的阁楼属于违法建筑,我们会派人去了解情况。”